教育局去信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學校、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及設有幼稚園班級的學校,將提供一筆過上限3,000港元津貼,協助學校購買國旗、可移動式的旗杆或更新相關設備,以便幼稚園在校舍內升掛國旗及舉行升國旗儀式。局方指,幼稚園應幫助幼兒認識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及作為中國人的身份,認識國旗及升國旗禮儀,建立對國家的歸屬感,培養國民身份認同。
教育局指,大部分幼稚園的校舍因規模較小、校舍環境等因素,未能安裝固定的旗杆,故鼓勵幼稚園購置可移動式旗杆。局方指,會為參加計劃的幼稚園提供一筆過「購買國旗及可移動式旗杆津貼」,協助學校購買國旗及可移動式的旗杆,以便舉行升國旗儀式。
局方指,每所幼稚園可獲的津貼上限為3,000港元;個別幼稚園或已設置國旗及可移動式旗杆,亦可運用這項津貼以添置或更新相關設備。局方又提醒幼稚園須按照指引,於舉辦慶祝元旦日(1月1日)、7.1及10.1的活動時升掛國旗及奏唱國歌。局方亦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,如開學日、開放日、畢業禮、學校周年慶典等升掛國旗及奏唱國歌。